門診表(正)    

 

 服務內容

◎語言治療

一、構音、語暢、噪音、共鳴障礙之評估與治療。

二、語言理解、表達障礙之評估與治療。

三、吞嚥障礙之評估與治療。

四、溝通障礙輔助系統使用之評估與訓練。

五、語言發展遲緩之評估與治療。

六、語言、說話與吞嚥功能之儀器操作。

七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語言治療師業務。

 

◎聽力檢查

一、聽覺系統評估。

二、非器質性聽覺評估。

三、內耳前庭功能評估。

四、聽覺輔助器使用評估。

五、人工耳蝸(電子耳)之術前與術後聽力學評量。

六、聽覺創健、復健。

七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聽力師業務。

 

 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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